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好处显而易见,相比商贷,利率低,还款压力小,今年长沙两次出台公积金政策,减少套数认定,提高个贷率,加大组合贷支持……扩大公积金的覆盖范围;
这些政策无疑让买房者的压力更小了,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很多朋友还是存在较多的疑虑,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篇最全的长沙公积金买房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长沙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贷款条件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2、贷款比例
公积金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基准利率为3.25%。
公积金购买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款60%,利率上浮10%。
注意,单身或离异未再婚的,二套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3、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
借款人:男性最高为60周岁,女性按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计算。
借款人家庭可贷额度,按照个贷率、账户余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最高为60万。
公式如下,以前两个公式取最低值,现在直接用第二个公式,只看个贷率。
可贷额度=(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个人账户余额)×2
可贷额度=个贷率×账户余额
2021年,长沙最新的个贷率是15倍(2019年是12倍),离满额贷,账户余额要求又低了一点点。
注:个人公积金月还款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4、公积金异地贷款
长沙已实现全省范围内的公积金异地贷款,在省外方面,与武汉、南昌、合肥、贵阳、广州、深圳、宜春、新余等城市签订异地使用合作协议。
长沙市和宜春市、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同等计算贷款额度。
武汉、合肥、南昌、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须为长沙户籍,且用深圳的公积金在长沙买房,首套普通自住房。
与贵阳的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贷款申请人则不受户籍地限制。
附:长沙住房公积金最新贷款政策(从2021年2月1日执行)
二、长沙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2、银行进行征信调查及贷款审批
不管选择如何贷款买房,这一步骤都不能避免,而且需要一段时间;
3、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带上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4、办理房屋财产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
5、贷款划拨
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
6、贷款回收
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
7、贷款结清注销
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三、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1、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房的;
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人员已退休;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出境定居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注:
职工符合以上1、2、3、6、9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以上4、5、7、8项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提取后该职工个人账户同时注销。
2、长沙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买自住房须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
本人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
提取人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或偿还其住房贷款本息的涿州买房贷款政策最新规定,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购买自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应提供如下资料原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下同)、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买二手房:提供二手房《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原件提供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有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
购买自住房提取时限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
购买二手房的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购买自住房提取额度
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一次性付款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总价款涿州买房贷款政策最新规定,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享受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已付购房款与货币补贴款的差额。
职工与他人(非夫妻关系)共同购买自住房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购买该房屋的首付款金额或总价款*职工所占该房屋产权比例;
共有产权比例依次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记载内容、《购房合同》约定内容为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共同共有确定。
偿还购房贷款提取材料
本人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
提取人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或偿还其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还应提供如下资料原件:
偿还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基本资料外无须提供 其他资料。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个人贷款本息:
(1 )按月偿还(含提前部分还贷)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 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本息的:
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完税证明)
《借款合同》首次提取提供自还贷之 日起所有还款明细
超过24个月的提供近24个月的还款明细
再次提取的提供近6个月的还款明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加 盖银行业务章、住房公积金贷款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章)
(2 )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贷款本息的:
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借款合同》
还款明细及贷款结清证明(商业银行住房
按揭贷款加盖银行业务章、住房公积金贷款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章)
(3)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按照本条第项1、 2点的规定提供对应资料。
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限
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方可申请,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提前结清本套房住房贷款提取不受此限制),贷款结清的,职工应在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
职工家庭每次只能以同一套房屋的还贷额作为提取的额度,职工家庭既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银行贷款的,只能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提取;
职工家庭已办理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每年申请还贷提取一次或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
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额度
每次提取同一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本息金额(含提前部分还贷额,不含部分对冲还贷额),最多不超过近24个月的还贷额,且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共有产权(夫妻共有除外)房屋按揭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之一的,提取额度为已还贷本息总额;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多人的,单个借款人提取额度为已还贷本息总额*该职工所占贷款额度的比例。
职工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以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已还贷本息之和计算,剔除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偿还本套房屋住房贷款已提取、划拨或对冲还贷的金额。
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
提取人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提取时限
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
提取额度
职工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12个月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
3、长沙公积金提取流程
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
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4、 长沙公积金提取时限
租房类提取时限
提取时限:可至租房满6个月后申请提取,租期每满6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购房类提取时限
(1)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
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3年内提取;
(2).购买二手房、拍卖房的
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3年内提取;
5、长沙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全国统一在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可以到账,遇节假日顺延,直接用住房公积金卡到ATM取款机提款即可。
附:长沙公积金提取网点
相关问答: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按月对冲的能否取消?取消按月对冲后能否提取公积金?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按月对冲的可以取消。贷款期间内解除按月对冲协议后,间隔12个月后可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业务,提取额度不超过上次对冲日至本次提取日已还贷款本息金额。
问: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分别选择不同的还款方式吗?
答: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任一还款方式,但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还款方式应当一致,借款人应使用同一还款账户偿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
问:职工有多个公积金账户,必须办理账户转移吗?
答:是的。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因工作调动或有多个公积金账户的,应及时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合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