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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 涿州 政策 政策解读 | 涿州市支持灾后复工复产复市银行贷款贴息实施细则
时间:2024-04-28T15:09:37 来源:涿州房产网 点击:

2023年洪涝灾害中,河北涿州大面积受灾,多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设备和财产受到冲击或损毁。为了缓解企业资金困难,涿州市为支持灾后复工复产复市,出台了银行贷款贴息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复工复产复市银行贷款贴息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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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保定市涿州市加快灾后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帮助我市2023年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受灾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生产经营,根据《保定市支持灾后复工复产复市银行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和省级行业部门已出台银行贷款贴息政策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对在保定市注册登记、涿州市生产经营,在2023年洪涝灾害中受灾的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组织等受灾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市场主体”,需通过银行贷款恢复生产经营的给予贴息。对注册地在保定市域外,在涿州市生产经营的受灾市场主体,由涿州市本级财政进行贴息。受灾市场主体应在应急管理部门自然灾害统计数据库登记。

第三条 对受灾市场主体在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新增贷款,自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给予财政贴息,期限三年(含三年内该笔贷款到期后不超过原金额续贷)。市场主体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以下三种贴息方式中,本着”就高不就低”原则自由选择,不重复享受。

(一) 保定市级普惠贴息。自市场主体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给予3年的财政贴息,不足3年的以实际贷款期限为准。第1年,保定市、涿州市分别承担利息的1/2,单个市场主体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第2年,保定市、涿州市分别承担利息的1/3,单个市场主体贴息最高不超过40万元;第3年,保定市、涿州市分别承担利息的1/4,单个市场主体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实际贷款利率低于贴息率的融资租赁 涿州 政策,按照实际利率计算。

(二) 保定市级设备更新维修贴息。受灾市场主体对生产、检验、检测、内部供电等受损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贷款,按照单个企业不超过投资额70%的贷款金额和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给予3年的财政贴息,不足3年的以实际贷款期限为准。保定市、涿州市分别承担利息的50%,单个企业贴息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保定市级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贴息。受灾工业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大型或特种设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自企业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合同之日起给予3年的财政贴息,不足3年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保定市、涿州市分别承担贴息的50%,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5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融资成本。本细则所列银行贷款为新增贷款续贷、延贷不列入本次范围。

第四条

(一)各乡镇、办事处,各园区负责排查有融资需求的受灾市场主体名单,对受灾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建立台账,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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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金融办组织辖区内金融机构进行对接、审核、放款

(三)银行根据受灾市场主体实际新增贷款金额、补助期限和贴息比例测算每个市场主体应享受的贴息金额(同时测算3年应享受的贴息总额),每月5日前将受灾市场主体新增贷款台账及受灾市场主体营业执照、贷款合同、贷款合同对应的放款凭证、结息凭证等材料加盖公章,一式6份,提交行业主管部门。

(四)行业主管部门核定银行提交材料后融资租赁 涿州 政策,报财政局。财政局收到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材料后,每月15日前进行审核,形成涿州市受灾市场主体新增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意见,报保定市财政局。

第五条 财政局要將贴息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季度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贴息依据,核结贴息资金经行业主管部门拨付给申报市场住体。

第六条 受灾市场主体增信、免收担保费用政策,按照《保定市灾后重建增信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省级行业部门已出台银行贷款贴息政策的,企业同时符合省级贴息和市级普惠忘的,优先使用省级贴息资金,如省级贴息金额低于保定市级普惠贴息金额的,不足部分按照保定市级普惠贴息政策补充,高于保定市级普惠贴息金额的,只享受省级银行贷款贴息,申报流程按照省级行业贴息办法执行。

第八条 贴息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市场主体贴息台账,详细登记市场主体名称、贷款金额、期限,以及资金拔付等情况,并定斯更新,确保手续齐备、凭证齐全。

第九条 应急管理部门应将受灾市场主体纳入自然灾害统计数据库登记;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并及时完善自然灾害受灾企业信息台账。

第十条工业企业由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服务业企业由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商贸流通类企业由商务局牵头负责;农业企业由农业和农村局牵头负责;建筑业企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邮政、交通物流、汽车修理全业由交通局负责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其他类型市场主体参照执行。各行业主管部门可参照制定本行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未列入补贴范围内的受灾市场主体,或以股东个人名义申请用于涿州市受灾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贷款贴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参照第四条申报程序,由行业主管部门提请涿州市灾后重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享受贴息的贷款仅用于市场主体恢复生产经营,严禁用于其他非生产经营活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贴息资金的跟踪问效,加快支出进度,并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市场主体,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公开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涿州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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